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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職棒十五年本月二十八日開打,由「象牛」大戰揭開序幕。

本報製作「十五年職棒歷史的美麗與哀愁」專題報導,與讀者共同討論職棒制度化建置與未來發展等話題,並期許台灣職棒能更發光發熱。



覺得政治很厭煩嗎?今年二二八,你可以改看職棒。



草根認同 隨棒運峰迴路轉職棒今年進入第十五年,台灣棒球史已經超過一百年;相較於台灣民主政治的年輕新生,從日治時期就崛起的棒球運動,記載了台灣草根式的情感與認同。棒球運動是年長民眾的兒時記憶,是年輕球迷的現代崇拜,球迷在球場喊得如痴如醉,失業的痛苦與政治上的無力全被拋到腦後。



職棒發展夾雜美麗與哀愁的不同記憶,賭博放水與聯盟分裂事件,讓台灣職棒從鼎沸降到冰點;去年亞錦賽的勝利到今年進軍奧運,職棒又將再現榮景。十五年間台灣職棒發展起起伏伏,球團、球員、與球迷百感交集,從職棒元年到現在還在打球的球員寥寥無幾,球員的運動生命正在快速消逝,更讓各項相關制度的建立顯得迫切。



薪差不大 選手好像公務員球場是職棒球員追求自我鍛鍊的野蠻世界,職棒既是商業演出,也是運動競技。職棒觀察家蔡其達指出,職棒是美國人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兩次大戰間亦未停賽。台灣曾靠棒球拚外交,台灣其實更需要職棒。



然而,台灣職棒卻必須循著市場邏輯運作才得以生存,企業的考量是,台灣市場小,人口少,運動風氣不佳,不像中南美洲雖然人口少,經濟差,但鄰近美國,已有很好的棒球風氣。兄弟飯店老闆洪騰勝執意成立職棒,他寫信給三百家企業,完全無人回信,洪騰勝並未因此罷手。



如果沒有洪家兄弟對棒球的那股狂熱,台灣職棒很難寫下十五年歷史,「兄弟象」領隊洪瑞河指出,他們兄弟倆感慨紅葉孩子長大後無球可打,二十年前他們先成立業餘棒球隊,也體會打球選手生命短,自然需要更高的薪水。當時合庫選手月薪一萬三、四千,到兄弟隊後就可以領到三萬。



然而,台灣職棒選手薪資結構多年來未見改善,甚至與公務員類似;反觀日本職棒選手薪資差距最高最低可以相差一百倍以上,但台灣卻只有三、四倍的小小差距。



薪距百倍 日本選手誘因高根據台灣師範大學運動與休閒管理研究所助理教授朱文增統計顯示,日本投手薪資最高與最低相差近六十六倍,日本野手薪水高低差甚至超過一百倍以上;台灣職棒選手薪水最高與最低相差三或四倍,而台灣公務員薪水最高最低比相差也是將近四倍,這樣自然沒有誘因。



再與日本職棒相較,會發現日本職棒球員的待遇差距還一直在拉大,十年前日本職棒選手薪水在五百萬日幣以下的達22.8%,一億以上的佔2.3%;但在兩年前未滿五百萬的已降到6.5%,一億元以上的則上升到8.5%。可見日本球員的待遇愈來愈好。



從職棒元年起,球員的薪資結構始終是爭議焦點。台灣體育學院競技運動系副教授林華韋指出,在國內多數球團尚未賺錢的情況下,球員權益很難受到重視。但是職棒球員生命短,美日球員領一年可以吃一輩子,台灣球員打拚了一、二十年,也撐不了十年,可見這個職業的收入有問題,球團有必要來檢討。



韓國職棒 待遇也比台灣好職棒球評翁嘉銘注意到,現在就連韓國職棒選手,待遇都比台灣好,韓國投手鄭珉台年薪7.4億韓元,約是月薪一百七十五萬台幣,是中華職棒中薪水最高的統一獅黃甘霖的七倍。



台灣職棒球員薪資結構不合理,同時球員間待遇差距太小,嚴重影響士氣都是事實。朱文增指出,選手薪水高有指標性,可以吸引人來看球,這不是獨厚某人,而是球場需要英雄,如果打球的人比看球的人薪水低,恐怕很難對他們產生景仰感,但球團想像不到給球員高薪的好處。



但也必須承認,兩個聯盟分裂與賭博放水事件,讓職棒兩度面臨危機,這是台灣職棒史上最暗淡的記錄。林華韋說,美國黑襪事件共有九名球員被判無罪,但還是遭到聯盟驅逐球場,球迷也支持這樣的決定,台灣對於拿錢放水一事同樣絕不妥協。洪瑞河也表示,兩個聯盟傷害職棒,美日的人口數與球隊比都是約一千萬人成立一個球隊,台灣在規劃時已是四到六隊,結果台灣職棒最多時有十一隊,使得職棒差一點瓦解。



球團合約 球員弱勢難抗衡即使台灣先天條件惡劣,但是台灣球員從職棒元年的第一張合約起,就缺乏制度保障。「不定存續」的合約精神等於是終身契約,合約規定球員至少要打五年,五年內球團卻有權開除球員。此一契約說明球員與球團關係不但不對等,球員也缺乏與之抗衡的力量。



前味全龍投手黃平洋提到,職棒元年時他剛從日本打完業餘賽回來,知道有些球員是被架上去簽的,即使球員有意見也一直被拖延。他自己則想:「我是棒球人,簽就簽吧!」另外,也有人指出,棒球選手有幾個看得懂合約中的文字遊戲?更何況,當時球員忙著數簽約金鈔票時,也不會有太多人管合約內容。



合約問題導致職棒工會的興起。當時接受球員委託的謝穎青律師指出,會出現工會是因為球員認為自己簽下賣身契,原以為是五年期限,後來才聽說是終身約;有的球員簽約連正本被球團收走;而且契約中規定球員個人參加任何商業活動都要經球團同意,出發點雖是保護球員,實質已構成剝削。



跳槽事件 背上「叛將」污名謝穎青說,成立工會是為了讓球員和球團可以平起平坐,在當時九十餘名職棒選手中,就來了七十餘人,但球團對工會很少採取正面看法,工會發函邀請球隊共商,也只有兩隊有回應。沒想到工會核心成員涉及賭博放水事件,使得工會被迫無疾而終。



合約問題也導致球員跳槽「台灣大聯盟」事件,球員因為跳槽轉檯而在該聯盟解散後蒙上「叛將」污名,並須繳回一半簽約金後解禁。曾從兄弟隊轉檯的李居明談起此事語多無奈,心裡已有回不去的準備。兄弟隊另一轉檯成員陳義信覺得「叛將」罪名真的很不可理喻,他仍覺得選擇到另一個聯盟是對的,轉檯條款讓他提早離開棒球。



於是,「棒球先生」李居明在賣咖啡,「金臂人」黃平洋去賣便當,「假日飛刀手」陳義信進了健身產業集團,在在形成台灣職棒的特異現象。棒球年輕後輩看到職棒的演變過程,姿態變得更低,更不敢發言,有關薪資結構等問題只能「認份」。



設經紀人 成立球員工會除薪資結構外,其他制度也一樣缺乏。日本球員在同一球隊中滿九年便能成為自由球員,但也失去降薪不得超過上限25%的保障,台灣不但缺乏自由球員制度,薪水增減亦無制度,更無薪資仲裁單位,選手交換也未建立制度。此外,台灣球員亦缺乏經紀人制度,只有職棒選手到國外打球時,才會找經紀人。



林華韋覺得選手還是需要工會,他指出,工會可以建立年金制度,協助球員照顧生活,老闆做不到的,球員自己來做。林華韋強調,成立工會並不是為了與球團對立,如果球團連這樣都不能接受,就有些不近情理。



但球員也受到批評的是,日本球員要到高中畢業後才能參加職棒,台灣選手卻常在高中未畢業時就已悄悄簽約。蔡其達說,美國這幾年簽約金愈來愈少,有些類似綁住拉丁美洲球員的做法,因為他們知道台灣球員很想去美國,便趁著這一波全球化時擴展到亞洲,連日本都在失血,更何況台灣?發展國球 別輕易毀掉英雄台灣要職棒發光發熱,就要在職棒球團與球員對等下,共商未來發展大計。如果台灣真的認定棒球是國球,就要好好發展。翁嘉銘說,職棒是台灣另一個歷史文化象徵,也為台灣創造了英雄,台灣很需要英雄,不應該輕易毀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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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rtina319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